舟山个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在购买个人居住的舟山自住住房住房房产的时候,一般可以选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个人购买公积这样子就会减少很多的金受公积金代办公司经济压力,那舟山个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呢,理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舟山自住住房住房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个人购买公积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金受
一、理地舟山个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人民路156号)
二、舟山自住住房住房舟山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一)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购买公积;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在购买发生之日起的金受公积金代办公司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购买发生之日起的理地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舟山自住住房住房父母、个人购买公积子女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存储的金受余额;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资助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提供购房职工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缴存证明(提供缴存证明的,另需提供购房职工因购买该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自住住房所支出的房款总额;
(五)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和提取(含配偶)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自住住房的购买房款总额或建造、翻建、大修的工程费用总额;
(六)12个月内多次交易过户同一住房的,管理机构12个月内原则上只核准一次购买该套住房的购房提取申请;
(七)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
(八)职工及配偶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的,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舟山地区个人购买自住房的时候,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业务,要带好个人购买房产的相关购房合同,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