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公积金代办
会比较好点的重庆住房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员工够买房子的时候用到,那么在重庆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提取出来的公积话,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金支件公积金代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取条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重庆住房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积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金支件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取条大渡口区、重庆住房九龙坡区)
2、公积江北办事处(江北区、金支件渝北区)
3、取条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重庆住房北碚区)
4、公积南岸办事处(南岸、金支件公积金代办巴南)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那么首先自己就应当是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而且一般要携带好购房合同,如果自己是租的话那么要携带好租赁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